加快安徽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

发布日期:2023-01-09 15:59 来源: 安徽日报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安徽要加快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能级,努力为中国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健全高效管理体制。一要强化平台支撑,建立自贸区协同发展体制。依托长三角自由贸易试验区联盟平台,开展广泛的经验交流和战略合作,对标沪苏浙,提高创新举措的区域联动性。二要突出市场自律,建立自贸区综合监管体制。发挥企业自主性,推动业界自治,强调信用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依据企业信用状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三要减少行政审批,完善自贸区信息化服务机制。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统一的自贸区企业信息发布平台,扩大“一业一证”改革范围,并促进部门联动服务,下放行政审批权力。四要明确功能定位,建立片区联动发展机制。合肥片区着眼带动江淮、辐射全省,芜湖片区着眼带动皖江、辐射皖南,蚌埠片区着眼带动沿淮、辐射皖北。此外,要明确各联动创新区的优势,实现特色化发展。

加大财税优惠力度。一要依据普惠性原则,形成多元的财税优惠机制。制定递延纳税政策,针对因外部不可控因素而造成生产暂停的企业,自贸区可以适当延长它们的纳税时限,防止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二要推进“互联网+”建设,建立便捷的财税服务机制。提供统一的自贸区企业自助办税服务,在税务登记、增值税缴纳、税收返还等方面开展网上办理服务,实现办事流程电子化。建立统一的保税展示交易平台,结合片区特点和优势,实施不同的税收优惠措施。三要推动“放管服”改革,制定规范的财税管理体制。因地制宜,规范现行的税收抵扣制度和税式支出制度,对新入驻园区的企业,减征税率和企业所得税,并建立信用预防体系,完善财税政策执行跟踪问效制度。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实现精准施策、助企纾困。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要完善金融市场开放体制。加快金融业深度开发,适度放宽外商在自贸区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为自贸区科技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支持。二要建立跨境金融合作机制。创建自由贸易账户,允许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园区内跨境电商和离岸业务的发展,同时加强跨境金融风险防控。三要建立科技金融融合机制。大力培育科技金融业态,建立金融服务平台,实现线上招商。积极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功能,设立“科创贷”、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来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四要建立绿色金融供给机制。通过与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进行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提供绿色债券、绿色票据等产品。设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基金,依托中欧班列,对相关外贸企业给予定向金融支持,打造独具安徽特色的绿色金融市场。

促进新兴产业集聚。一要建立自贸区承接产业转移机制。结合合芜蚌三个片区的产业基础,采取针对性的产业承接政策,加强现代物流建设,降低产业转移成本。二要强化自贸区新兴产业引领机制。加强数字经济应用,支持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智能化改造,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三要深化自贸区产学研合作机制。集聚创新资源,联合打造技术研发中心。编制产学研合作领域的详细目录,加大对共性技术的研发,以市场为导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四要完善自贸区产业用地保障机制。加强存量用地的管理,整合现有资源,落实产业用地政策。以产业链建设为核心,实行一对一供给。改进企业用地方式,推动土地资源混合利用。

优化贸易投资制度。一要建立投资自由化机制。放宽外资在电信、科研等领域的准入门槛。建立完备的商业保理制度,接轨国际投融资贸易规范。二要完善贸易便利化机制。设置安徽自贸试验区通关服务的“单一窗口”,不分片区地提供统一高效的通关服务。创新服务贸易管理,对于优质产品的进出口,采取“先入区、后报关”方式,简化通关流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探索易货贸易试点措施,支持新型贸易发展。三要改善海关监管体制。采取“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监管模式,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建立基于企业信用的分类管理机制,进行基本的统计检测。实行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行电子化操作和信息化监管模式,提升口岸通关效率。

完善法治保障体系。一方面,要建立跨片区跨部门的协同执法机制。构建集中统一的自贸区执法体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权责界定。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健全具体的申辩细则和免责范围。另一方面,要强化自贸区司法保障体制。加强合芜蚌三个片区法庭、检察室的建设,积极适应自贸区国际化建设的新形势,找准司法服务的着力点,统一审判执法尺度,维护自贸区经济秩序。基于合肥片区的国际商事法律综合服务中心,扩充建成覆盖安徽自贸试验区全域范围的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国际仲裁、涉外商事服务等业务。建立专业的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营造和谐稳定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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