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意见反馈】《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19-07-04 16:31信息来源:市商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商务局《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序号

单位

意见

是否采纳

备注

1

市财政局

建议将“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要密切协作,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细化操作方案,及时兑现政策资金”修改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要密切协作,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细化操作方案,及时兑现政策资金,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贴资金”

已采纳

 

2

市税务局

建议“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免)税政策”内容修改为“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取得出口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期限内收汇的业务,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取得出口报关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出口业务,实行免税政策。全面推行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

已采纳

 

3

市金融办

经研阅,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4

淮南海关(筹)

经研究,无意见。

已采纳

 

5

市招商局

经研究,无意见。

已采纳

 

6

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

经研究,无不同意见。

已采纳

 

7

高新区

经研究,无意见。

已采纳

 

8

凤台县

经研究,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9

大通区

经讨论,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10

八公山区

经研究,无意见。

已采纳

 

11

田家庵区

经研究,无意见。

已采纳

 

12

谢家集区

经认真学习和充分讨论,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13

寿县

经讨论,没有修改意见。

已采纳

 

14

潘集区

经研究,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15

煤化工园区

经研究,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16

毛集实验区

经研究,无不同意见。

已采纳

 

17

市经开区

无修改意见。

已采纳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