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淮南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27 16:44信息来源:市商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优化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皖商明电〔2022〕20号),要求:各市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资金实施细则,切实抓好项目落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贯彻落实省厅文件精神,市商务局结合我市农村电商发展实际,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淮南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电商发展,重点支持农村产品上行、产销对接、主体和品牌培育、流通设施和园区建设、人才培训等,进一步规范省级农村电商资金使用与管理,推动提升全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市商务局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广泛听取兄弟地市和电商企业意见,草拟了《淮南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修改意见。4月20日-5月5日,通过局网站和协同办公系统公开向社会市财政局、局计财科及相关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征求公众和部门意见后提交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意。在充分吸收相关部门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形成《实施细则》(送审稿)

(四)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5月23日,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5月25日,联合市财政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鼓励更多的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进一步融合,农产品流通设施进一步改善,为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持。

五、主要任务

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结合省级农村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提升全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农村电商示范创建、农村电商企业主体培育、农村电商销售渠道拓展、农村电商网销品牌发展、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农村电商冷链流通设施设备建设、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八项内容。

六、创新举措

1.明确项目申报审核层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和农村电商企业主体培育等2项支持内容按照省商务厅年度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申报、认定和资金拨付,不再另行组织申报。支持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的补贴标准是依托省级电商直播创新中心,开展省级农村电商师资课程培训、实操课程培训,根据2022年实际培训人数按规定兑现培训补贴。

2.明确资金的使用原则和管理部门职责。市商务局为项目主管部门,市财政局为资金主管部门,双方共同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市商务局负责项目的业务管理,提出资金支持重点、资金安排建议,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的申报、涉企系统比对、评审和拨付等。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预算管理,审核资金的支持重点和年度预算建议,确定资金安排方案,办理资金拨付,会同商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3.支持内容和补贴标准细化,提高政策可操作性。

4.确立项目申报程序。单位(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并出具申报意见。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建立科学的评审论证机制。经涉企系统比对后确认拟支持项目及金额,经公示后兑现奖补资金。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强化统筹协调。强化市商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强对项目的业务指导和资金的预算管理。

2.强化政策保障。统筹使用省级农村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农村电商发展。

3.强化跟踪检查。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实施的效益等情况。

根据省厅工作部署和《实施细则》要求,市商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

八、解读机关及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商务局

咨询渠道:淮南市商务局电商科

联系电话:0554-267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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