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计划】淮南市商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发起 方式 |
抽查主体 (层级) |
抽查 对象 |
抽查基数和比例 |
抽查 时间段 |
备注 |
1 |
新车销售企业检查 |
汽车销售行为、汽车销售市场秩序检查。 |
各地自行发起实施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汽车销售企业 |
15,10%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县级商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抽取检查对象并开展检查。 |
2 |
二手车市场检查 |
1.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含二手车经销、经纪、评估等)是否备案; 2.是否按要求报送二手车交易信息。 |
各地自行发起实施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含二手车经销、经纪、评估等) |
5,20%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县级商务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抽取检查对象并开展检查。 |
3 |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监督检查 |
1.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情况;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使用情况和报废机动车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情况; 3.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出售情况; 4.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协助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情况; 5.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信息记录及上传情况。 |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市内依法设立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 |
1,100%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县级商务部门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抽取检查对象并开展检查。 |
4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资金管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法律责任;检查合同违法行为、企业登记信事项检查、公示信息等;依法依职则查处单用途卡相关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 |
市商务局组织发起 |
市商务局 |
规模发卡企业 |
根据实时数据,抽查比例不超过12%。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商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抽取检查对象并开展检查。 |
5 |
对企业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是否合规备案、备案时是否隐瞒有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是否依规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 |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全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 |
根据实时数据,抽查比例不少于10%。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县级商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抽取检查对象并开展检查。 |
6 |
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监督检查 |
对企业成品油经营资质开展检查;对企业购销、出入库、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相关台账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企业岗位制度、操作规章、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开展检查。 |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
根据实时数据,抽查比例不少于3%。 |
2024年5月至10月 |
市、县级商务部门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抽取检查对象并开展检查。 |
7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情况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情况检查;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情况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向所在地县公安机关备案情况检查;再生资源回收活动治安管理情况检查。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
省级抽取 |
2024年3月至9月 |
省商务厅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抽取检查对象,市、县级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检查。 |
8 |
企业从事拍卖经营活动的行为 |
对拍卖企业经营权和拍卖师情况的检查 |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全市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 |
11,30%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县级商务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抽取检查对象并开展检查。 |
9 |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监督检查 |
1.商务领域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使用规定情况的检查; 2.商务领域经营者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的检查 |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 |
市、县级商务部门 |
禁限塑抽查对象为: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领域经营者;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工作抽查对象为: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企业、外卖企业 |
24,10% |
2024年5月至8月 |
市、县级商务部门抽取检查对象并开展检查。 |
10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行为检查 |
1.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否足额缴纳劳务备用金; 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否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3.外派劳务项目合同备案; 4.根据管理需要确定的其他事项 |
市商务局组织发起 |
市商务局 |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
1,100% |
2024年5月至9月 |
市商务局抽取检查对象并开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