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徽动消费提振淮南”——惠民消费券(第二批)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 徽动消费 提振淮南”——惠民消费券(第二批)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商务局
2023年9月5日
“2023 徽动消费 提振淮南”——惠民消费券
(第二批)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暨省委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激发我市消费需求再加力,树立抓消费也是拼经济的理念,发挥消费券撬动作用,多措并举创造消费场景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皖政〔2023〕13号)及《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品质生活 徽动消费”2023年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围绕“2023徽动消费 提振淮南”为主题,以更大力度精准开展符合淮南消费特点的家电家居类、餐饮小吃等板块促消费活动,以推动我市消费市场持续稳步增长,着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规则
(一)消费券总额度
消费券总额度为98万元,其中家电家居类22万元,餐饮小吃类76万元(烟酒类商品不参与活动)。
(二)消费券种类及数量
消费券总数30300张,分为家电家居类400元券250张、200元券350张,100元券500张;餐饮小吃类50元券6000张、25元券11200张、15元券12000张。
1、家电家居类 发放金额22万元(三选一)
序号 |
消费券 |
使用条件 |
张数 |
合计金额 |
1 |
400元 |
消费满3000元使用一张 |
250张 |
10万元 |
2 |
200元 |
消费满2000元使用一张 |
350张 |
7万元 |
3 |
100元 |
消费满1000元使用一张 |
500张 |
5万元 |
合 计 |
1100张 |
22万元 |
2、餐饮小吃类 发放金额76万元(三选一)
序号 |
消费券 |
使用条件 |
张数 |
合计金额 |
1 |
50元 |
消费满200元使用一张 |
6000张 |
30万元 |
2 |
25元 |
消费满100元使用一张 |
11200张 |
28万元 |
3 |
15元 |
消费满50元使用一张 |
12000张 |
18万元 |
合 计 |
29200张 |
76万元 |
(备注:兼容参与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
(三)发放主体
主办单位:淮南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淮南市商业联合会、淮南市电信公司。
(四)发放平台
电信翼支付
(五)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6日12:00至2023年10月8日23时59分59秒。
(六)领券时间
消费券分两次发放,2023年9月16日12:00发放60万元消费券,9月29日12:00发放剩余额度的消费券,有效期至10月8日23时59分59秒。
(七)发放对象
全体在淮消费人员
(八)消费券使用范围
在淮南市内(不含寿县、凤台)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件、2023年在淮南市统计库内限额以上的家电家居、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含加盟店),2023年在淮南市统计库内限额以下商贸样本单位,活动针对线下实体商户。
二、活动实施
消费券采用线上抢券模式发放。由翼支付APP在其首页设置消费券入口(专场),全体在淮消费人员可根据消费券公布的时间节点,在APP活动页面抢领消费券。消费券领取即时生效,在有效期内,消费者可到平台审核公布的消费场所使用。
餐饮小吃类及家电家居类惠民券均为三选一,一次性使用,不找零、不重复使用;单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不准充值消费,可叠加享受商户的其他优惠活动。
消费券临近过期前,若用户仍未使用,发放平台通过短信、APP提醒等形式提醒用户尽快使用。各参与活动的商户延长营业时间,满足消费者购物需求。
消费券发放活动由淮南市商业联合会会同淮南市电信公司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三、资金保障
本次消费券总金额98万元。其中:
1、市财政负责保障消费券资金93万元;
2、电信公司负责保障5万元,用于家电家居券资金。
四、资金核销
活动期间,各商户先行垫付消费券补贴费用,活动结束后进行核销,2023年10月9日由发放平台根据企业的流水信息,对参与商户提供的核销资料初审后,提交市商务局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市商务局兑现至各企业账户。
五、任务分工
1、各区(园区)动员辖区内商贸单位参与消费券活动。
2、市商务局提供参与商户名单,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活动的发放结算审计工作及补贴资金兑现到位。
3、市商业联合会联合淮南市电信公司组织商户报名参加消费券发放工作,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建立核销企业库,负责牵头处理消费券发放及使用过程出现的问题和投诉,督促发放平台处理有关消费券使用问题。
4、淮南市电信公司联合市商业联合会组织合作商家,通过官网、APP、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等平台发布活动信息。全过程接受监督与指导,确保落实政府消费促进工作要求。活动结束后,发放平台要及时对消费券核销情况以及相应拉动消费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政府评估活动效果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