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关于印发《淮南市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商务、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烟草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函〔201969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水平,不断满足城乡便利消费需求,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淮南市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商务局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淮南市公安局

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淮南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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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品牌连锁便利店是指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门店管控、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以直营或加盟方式开展经营的,以经营食品和日用品为主的小型零售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便利店充分发挥服务社区的优势,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活和市场供应。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函〔2019696号)、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商流通〔202184号)等文件精神,积极适应消费升级趋势,进一步提升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水平,织密便民消费服务网络,提高便民服务质量,激发消费潜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我市努力打造三城三地,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南总体目标,按照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典型引领与全面推动相结合的原则,聚焦便利店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和支持政策,加快推进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品牌连锁便利店布局更加合理,成为服务民生、便利消费的重要载体。到2024年,全市品牌连锁便利店销售额累计增长50%左右,连锁便利店24小时营业门店的比例达到30%左右(含无人零售店)。便利店覆盖面从主城区向县城、乡镇、铺开,便利店布局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成为服务民生、便利消费的重要载体,助力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便利店网点布局

1.强化便利店网点规划。将品牌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围绕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目标,完善便利店网点配置。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要求,新建居民社区与配建的商业网点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鼓励各县区依据小型社区(2000户以下)、中型社区(2000-5000户)、大型社区(5000户以上)人口及周边商业配套情况,引导合理设置便利店。各县区依据城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利用商业用地或者已经建成的建筑物,统筹安排便利店等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便利店区域布局。将便利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提升类改造支持范围,引导和推动品牌连锁企业在老旧小区及周边等商业网点较少的区域加大门店开设力度。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由主城区向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社区拓展,便利城乡居民消费。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发展移动便利店、厢式智能便利店等非固定便民商业设施。(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拓展便利店网点资源。鼓励各县区行政及企事业单位开放临街房屋、办公用房、仓库等空间资源,支持便利店建设拓展。推动医院、高校、体育场馆、公园、景区、开发园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向品牌连锁便利店开放门店资源,提升公共服务场所消费便利水平。探索合理开发地下空间用于开设便利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便利店营商环境

4.简化证照办理。积极放宽品牌连锁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实行一照多址登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减少许可证改革,合并压减品牌连锁便利店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对具备条件的连锁便利店企业从事书报刊发行业务的,实行总部审批、单店备案。(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便利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推动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网上办理,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发放和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根据地方实际,进一步缩短许可审查和发证时限。(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6.简化药械经营审批手续。品牌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支持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与品牌便利店合作,在店内设置专柜销售乙类非处方药。进一步简化有关审批流程和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理效率,对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总部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化成本。(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7.简化烟草经营审批手续。实行许可证网上申请、审批。简化申请材料,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网上申请后只需提交申请表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图片。连锁便利店企业多店办证,重复性的材料只需向同一办证机关提交一次,办证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规模较大(连锁门店数总数50家以上)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办证实行告知承诺制,并为其卷烟经营提供便利条件,缩短入网访销配送期限,自领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实现首次订货,在订货后最近的送货周期安排送货。按照同等条件下就高不就低原则,合理确定连锁便利店初始档位,对入网时自愿实时共享烟草销售明细数据的可在初始档位上调高一档,在此基础上实时共享数据且采用网上配货订购卷烟的连锁便利店,可按规则适当上浮限量投放卷烟的数量。(市烟草专卖局负责)

8.推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落实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鼓励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协商购电价格。按省统一部署,推动实行一户一表。加大对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供电主体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品牌便利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便利店供应链、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建设等方面给予信贷支持。引导专项基金、社会资本投资参股便利店企业,为便利店发展提供融资支持。(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便利店提质增效

10.推动便利店数字化改造。支持各县区便利店企业推广自助结算、扫码支付、刷脸支付等移动支付技术,鼓励采用数字货架,电子价签、无线射频等商品管理技术,提升门店服务智能化水平,优化顾客消费体验。探索发展智能零售柜等新型便利零售终端,进一步提高居民消费便利度。优化线上线下服务,鼓励企业整合连锁门店资源与在线流量资源,通过自建线上系统、会员体系,或加强与电商、配送等平台企业合作,大力推进连锁便利店020模式,开展全渠道经营,为居民提供线上下单、线下体验、配送到家、社区团购等服务。(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11.加强便利店品牌化建设。坚持自主培育和开放引进并举,加快培育一批拥有一定规模的连锁门店的大型连锁便利店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跨区域布局经营,以兼并重组、特许加盟等方式整合一批传统的个体自营便利店,推进多业态融合,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品牌竞争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与知名文娱品牌合作,建设文化主题便利店,发展集文化服务和便民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书店+便利店"模式。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跨区域布局经营,推进多业态融合,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品牌竞争力。(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优化便利店品牌商品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积极发展自有品牌商品,开发差异化、个性化、特色化商品和地方特色食品,提高自有品牌商品经营比重。支持自建鲜食工厂,或与餐饮企业、食品工厂联合开发,发展食品、生鲜产品生产基地,增加适应便利消费需求的半成品、短保质期冷链食品,提供简餐、饮品等现场制售服务。鼓励制造企业生产适合便利店销售的小包装、小容量商品,丰富商品种类。鼓励发展生鲜便利店,拓展便利店菜篮子功能,满足居民就近购菜需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便利店便民服务。鼓励便利店由经营商品向经营用户延伸,支持其搭载缴费充值、书报经营、打印复印、代扣代缴、代收代发、网订店取、社区配送等便民生活服务项目。鼓励有条件的便利店设置就餐、休闲区域(室内),丰富服务功能。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加提供免费WiFi、热水、卫生间等公益服务。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与公安部门合作,结合各县区实际增强城市报警服务功能。鼓励各县区将支持开设24小时营业便利店与促进夜间经济相结合,增加夜间商品种类,优化服务供给水平,提高居民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动便利店物流配送高效协同。支持便利店企业自建或采用第三方物流服务,加强与在线零售、超市等其他零售业态的物流配送协同,实施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建设集约、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城乡全程冷链配送系统,积极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和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完善便利店配送网络,提高城乡配送效率。支持设立为便利店服务的仓储配送中心和前置仓,缩短物流配送半径,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促进绿色流通。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引导便利店企业加大绿色产品采购,扩大绿色产品销售,减少过度包装。发展绿色物流,鼓励便利店企业更新新能源配送车辆。引导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进行节能设备改造,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技术设备。倡导绿色消费行为,倡议居民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打造绿色商店。引导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配备垃圾分类设施,积极落实垃圾分类要求,推动绿色循环消费发展。(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商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合力推进全市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建立和完善与行业协会、便利店龙头企业、大型电商平台的工作联系机制,加强行业指导与联系交流。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举措等。建立健全工作支撑体系,做好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总结评估。工作方案于20221104日前报送市商务局备案。

(二)优化政策环境。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抓好《指导意见》《工作方案》落实,进一步研究出台政策支持措施。各县区要加强部门协调合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放宽便利店制售食品、经营烟草的许可审批条件,推动连锁便利店企业汇总纳税、简化证照办理等政策落地,优化便利店营商环境。对门店数量增长快的大型连锁便利店企业优先推荐纳入省商务厅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名单。

(三)加强跟踪指导。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便利店企业跟踪服务及发展情况的信息监测,将连锁门店数量在10家以上的品牌连锁便利店纳入监测范围(见附件),从门店数、销售额、从业人数等方面确定便利店发展情况的量化指标和监测方式,定期将信息监测结果报市商务局。

(四)加强总结宣传。深入挖掘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的先进经验做法,优选一批典型案例,并进行复制推广。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总结,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报道,推动三年行动取得可量化成果。有关工作进展、数据和典型案例于每季度结束后十五天内报送市商务局。

 

附件:品牌化连锁化便利店发展情况统计报表

 

附件

 

品牌化连锁化便利店发展情况统计报表

 

区域

业态

门店数(个)

销售额(万元)

从业人数(人)

 

直营便利店

 

 

 

加盟便利店

 

 

 

供应链驱动型便利店

 

 

 

小型零售店

 

 

 

生鲜店

 

 

 

水果店

 

 

 

药妆店

 

 

 

……

 

 

 

注:统计范围为连锁门店数量在10家以上、以经营食品和日用品为主的便利店,以及经营方式与连锁便利店接近的小型零售店、生鲜店、水果店、药妆店等。

 

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