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证后监管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证后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商务局
2019年11月20日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证后监管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 年第23号)、《成品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商改字[2007]253 号)及有关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年度检查的方式对我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进行证后监管,特制定本办法。
一 、日常巡查
( 一 )巡查要求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成品油市场管 理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档案 管理,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经营主体变动、经营 行为记录、主管部门材料审核情况、行政事项办理情况等资料的 收集整理。加强对本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并逐 站填写《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基础信息核查表》(附件1)。要积 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配合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巡查内容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每一自然年度内,做到成品油零售
经营企业日常巡查零遗漏、全覆盖,日常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1、企业基本情况;
2、 相关证照获得情况;
3、 投资主体变化情况;
4、 成品油供应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5、 企业日常经营情况;
6、 企业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7、 企业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情况。
(三)问题处置
对于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明确的职责要求,属于商务部门监管职责的,企业属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向违法企业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1),责令其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涉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企业属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县(区)政府支持,及时抄告属地相关职能部门, 配合做好联合执法。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监督检查
(一)督查要求
市商务主管部门在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每年对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全 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并在成品油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对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给予指导。
(二)督查方式
市商务局将通过组织县区交叉互查、专题督查、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进行抽查, 抽查比例原则上每年不少于全市企业总数的30%,抽查的主要内容除包括针对企业的日常巡查的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相关台账资料建立情况;
2、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日常巡查、检查情况;
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属地成品油零售经营市场监测和预警工作开展情况;
4、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情况。
5、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涉及加油站(点)环境保护、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6、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问题处置
对于市商务局成立的督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 《督办函》形式,督促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落实整改或由市商务局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依法予以处理。
三、 年度检查
我市范围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每年应按时参加年度检查工作。
(一)年检时间
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受省商务厅委托授权,市商务局每年组织有关县区对全市范围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进行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检查。我市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 检时间,以省商务厅委托授权的年度定期检查工作文件统一办理执行。
(二)年检内容
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我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 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2、 上年度企业成品油经营状况;
3、 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本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4、 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情况。
(三)办理程序
对于年度检查合格企业,市商务局在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对于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市商务局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成品 油零售经营企业证后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年度集 中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并形成企业《自查报告》。要加强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督办整改力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局各相关科室、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统筹推进做好该项工作。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将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日常巡查工作细化分解、压实责 任,同时,在积极争取属地政府支持的基础上,加强与属地市场 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 通过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衔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行业治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商务部门职能优势、深入推进行业综合治理、将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同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加油站(点)行业治乱结合起来,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认真查找行业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及时提出加强行业监管的意见、建议;对于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报告属地县区政府及扫黑办。
(四)做好总结反馈。各区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请于每年年检开始后,将上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 企业日常巡查情况(包括:年度巡查部署情况、日常巡查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处置情况、典型案例等)报送至市商务局。
附件: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基础信息核查表
2. 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
附件1: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基础信息核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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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观照片 |
需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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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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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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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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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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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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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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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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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经 营 证 照 |
证照名称 |
证照编号 |
发证时间 |
证照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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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经营批 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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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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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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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油品 质量、计量 安全、环保, 经营等方面 被政府有关 部门奖励处 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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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 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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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位置分类”填城区/国道/省道/县乡道/乡政府所在地/农村其他地区/长江流域/其它内河
2、“所有制情况”填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石油、其他国有、民营等六种企业产权归属类型。
3、“经营模式”填站点自营、租赁经营、其他(请说明)三种模式
4、“企业现状”填在营、改造、整改、停运、已拆除、其他(需说明)五种状态
5、加油点不需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附 件 2 :
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
企业类型(批发/仓储/零售): 编号:
经查,你企业不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们,以备复查。整改要求如下:
1.
2.
3.
逾期不改正的,将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告知。
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