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南市商务局等18部门关于搞活我市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汽车消费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关键领域。根据《安徽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商建〔2022〕82号)精神,结合我市当前汽车市场新情况、新特点,为不断巩固汽车消费回稳态势,促进汽车市场转型升级,我局会同市级17部门制定《淮南市商务局等18部门关于搞活我市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知》是对《安徽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商建〔2022〕82号)的细化落实,是针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缓慢、车辆充电不够便利,二手车市场“小散弱”、交易登记有待优化等问题,提出的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有力举措,力求通过政策靠前发力、适当加力,进一步促进我市汽车市场潜力释放。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市商务局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广泛听取周边地市和汽车企业意见,草拟了《淮南市商务局等18部门关于搞活我市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修改意见。2月9日-2月13日,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市发改委等17个部门征求意见。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征求公众和部门意见后进行合法性审查,意在充分吸收相关部门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形成《实施细则》(送审稿)。
(四)联合发文。2023年2月20日,会同17个部门联合印发《淮南市商务局等18部门关于搞活我市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当前汽车市场新情况、新特点,用好用足国家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一系列利好政策,不断完善我市汽车消费政策,切实破除一些长期制约汽车流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巩固汽车消费回稳态势,促进汽车市场转型升级,推动汽车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促进新车消费、活跃二手车市场、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规范发展、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丰富汽车金融服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9大部分、19条款项。
在促尽新车消费方面,《通知》要求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落实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同时加大公用车新能源化发展进度,鼓励各类车企、服务商提供优惠政策、开办大型车展活动,促尽新能源汽车销售;并加大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做好对应配套服务。
为活跃我市二手车市场,《通知》强调优化二手车变更登记等相关流程,多部门配合,活跃二手车交易。
为确保汽车消费的良性循环,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企业在资质认定、土地使用等方面予以帮助并提供相应服务,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积极开展进口车业务,满足本市进口汽车方面需求。
在全市组织开展便民停车活动,提高公共停车泊位数量,对新能源汽车的停放收费优惠给予支持;同时,打造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汽车自驾与体育旅游深度融合的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和精品自驾线路,促进汽车文化旅游消费。
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多样化汽车金融应用场景,提供多样化金融消费方案,促进汽车消费潜力释放。
由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配合,规范行业经营模式,充分发挥汽车流通行业商(协)会作用。
六、创新举措
《通知》立足我市发展实际,突出效果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提出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具体举措。
一是注重吸收全市现行的新能源汽车、便民停车行动、停车优惠、报废车管理等政策,丰富具体落实举措。
二是注重发挥汽车流通相关行业商(协)会在促进行业自律发展、探索模式创新等方面作用。
三是鼓励金融服务行业积极探索金融服务模式,为汽车消费提供有力支撑。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统筹,支持扩大全市汽车消费,促进全市汽车产业发展。二、切实加强各部门组织领导,按职责细化工作举措,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搞活我市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市场。
八、其他
淮南市商务局、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南市教育体育局、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淮南市公安局、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南市交通运输局、淮南市农业农村局、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淮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淮南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解读机关及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淮南市商务局
咨询渠道:流通管理科
解读人:周晓宇
咨询电话:0554-2672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