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外贸】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2-05-24 10:11信息来源:市商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充分利用备案登记为外贸主体做好服务

备案登记是市场主体以自身名义从事对外贸易前向政府部门申报基本信息的首要环节,是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掌握外贸主体基本情况的重要手段,是推进部门信息共享的有力支撑。各级备案登记机关应充分重视备案登记工作,及时高效为企业办理备案登记,并有效利用相关信息,为新备案企业、已备案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外贸主体提供专业化培训和精准服务,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根据《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市场主体办理备案登记不受所有制性质限制。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如提出备案登记办理需求,相关备案登记机关应依法予以办理。

三、关于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备案登记

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办理备案登记时,应填写其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公司的注册资金。

四、关于市场主体经营范围

为便利市场主体开展外贸业务,办理备案登记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不作明确要求。对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包括外贸相关内容的,各级备案登记机关为市场主体办理备案登记后,可主动建议该主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增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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