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意见反馈】关于《2019年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第一批)的公示》的意见反馈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9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的通知》(皖商流通〔2019〕45号)、《关于2019年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的通知》(淮商〔2020〕60号)及市领导批示,由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代市政府办公室草拟了《2019年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第一批)的公示》,2020年8月27日,市商务局局全文公布《2019年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第一批)的公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结束之日9月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