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0-06-03 14:49 来源: 市商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县(区)、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933号)精神,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皖商办运函〔2019765号)要求,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管理 “放管服”改革工作扎实有序有效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取消后政策衔接

自国办发〔201942号文发布之日起,各商务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原油销售、仓储和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申请,不再受理上述经营资格证书的变更、换证和注销申请,现有证书在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不再收回。

市场主体从事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企业登记注册、自然资源、规划建设、油品质量、安全、环保、消防、税务、交通、气象、计量等方面法律法规,达到相关标准,取得相关资质或通过相关验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无需再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

二、严格规范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工作

严格市场准入,依法进行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资格审查。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按照现行相关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履行经营许可申请手续,取得相应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

(一)严格预核准申报程序

申请人参加加油站规划建设土地的投标、竞买,必须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预核准手续,在取得《淮南市成品油经营企业预核准通知书》后,方可参加投标、竞买。

参加高速公路服务区(水上服务区)加油站建设土地投标、竞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直接向市商务局提出预核准申请,由市商务局核发预核准通知书。

参加道路加油站建设土地投标、竞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向属地县()商务主管部门提出预核准申请,属地县()商务主管部门对预核准申请初审后,转报市商务局核发预核准通知书。

预核准事项:投标竞买人的身份条件(守法守规和社会信用记录情况);拟建设用地位置、面积、现状技术规范;拟建站等级。

(二)严格审理规划确认申报程序

拟新建、迁建、扩建(以下简称建设)加油站,必须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规划确认申请,在取得相应规划确认文件后,方可组织开工建设。

拟建加油站用地投标、竞买活动结束后,中标申请人新建城区、国省道、县乡道、内河加油站(点)(以下简称道路加油站),应向属地县()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规划确认申请,属地县()商务主管部门对拟建设加油站规划确认初审后,转报市商务局复审,核发《淮南市加油站规划确认函》。中标申请人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水上服务区)加油站,直接向市商务局提出规划确认申请,市商务局在审核确认后,核发《淮南市加油站规划确认函》。

加油站在原址进行改建,不改变储油罐罐容、不增加用地面积,不需重新办理规划确认文件,但必须向属地县()商务主管部门报备,统筹安排好改建期间建设安全和油品市场供应;加油站迁建、扩建(增加罐容、提示等级或增加用地面积)需要重新办理规划确认文件。

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自动失效。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等特殊原因导致延期,可申请放宽期限,应在有效期截止前3个月,按原程序申请。

(三)严格规范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申领程序

中标申请人在加油站建设完工,在取得相应经营许可证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文件后,向属地县()商务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商务局牵头进行验收后,审核决定是否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中标申请人在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开展成品油经营活动。

(四)严格加油船申请资格办理

加油船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除要符合淮南市加油站布点规划、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外,还要取得海事部门、交通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准入证明文件。加油船的选址及船舶要满足《水上加油站安全与防污染技术要求》(JTT 660-2006)的要求,加油船且需满足船舶检验规范要求。

三、加强关联事项工作

(一)加油站审批现场核查验收

申领加油站成品油经营资格证书,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该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在《加油站竣工验收登记表(附件1)上签署验收意见。

(二)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

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投资控股主体未发生改变的,可以依据实际需求,申请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名称、经营地址(仅限因区划调整名称改变)、企业负责人等变更登记。填写《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附件2)

成品油经营企业投资控股主体发生变化的,原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应办理相应经营资格的注销手续,交回原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重新申办成品油经营资格。

(三)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和经营资格注销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歇业1个月以上,应向属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歇业手续,填写《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附件3)交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妥善统筹安排好歇业期间成品油品生产生活市场供应。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歇业期结束后,可持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领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恢复正常经营。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终止经营,应向属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注销申请,交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属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转报市商务局审核注销。市商务局将已注销企业名单上网公示,并通告有关部门。

(四)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年度检查工作;年度检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合格成品油经营企业名单报市商务局备案。

经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由属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报市商务局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对逾期拒不办理年度检查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视为年检不合格处理。

(五)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熟悉办理流程

目前,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已正式上线六项成品油审批相关事项,包括“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注销审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期换证”、“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名称变更审批”、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审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以及“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地址变更审批”。各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和网上申报指导工作企业在申请办理成品油相关事项前需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法人帐号并上传相关办件材料,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并通过审批后,到淮南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G2129号窗口领取办件结果。

四、加强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

各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成品油流通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熟悉掌握相关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服务便利企业,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要完善互联网+监管、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年度检查、公示公告等事中事后监管及市场监测预警机制;要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行业监督检查;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要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归集报送;要切实改变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促进成品油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1、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docx

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docx

3、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docx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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